近日,定南县林业局向老城镇养牛大户张文兴发放全县首本林下养殖类林业经营收益权证。该证涉及定南县万亩闽楠基地内1宗林地,面积651.48亩,不仅是林下养殖的“身份凭证”,还可作为流转交易、质押贷款、项目申报、示范评审及林业资产证明的依据,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纵深发展的创新实践者,定南县此前已在全省率先推行“油茶林经营权证”制度,为盘活特色林业资源、明晰经营权属打下坚实基础。今年,为进一步丰富林地“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实现形式、拓展林地经营权能、激活林业资源经济与生态双重价值,定南县结合林业发展实际,出台《定南县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收益权登记条件、操作流程及管理规范,填补了林业收益权管理的制度空白,为收益权合法确认、有序流转提供清晰遵循。
长期以来,确权难、融资难是林业经营发展的“拦路虎”。传统模式下,林下养殖等收益权缺乏明确认定,经营主体权益无保障;林业资产评估难又导致融资渠道不畅。此次颁证通过确权登记,明确经营主体对林下养殖收益的合法权益,筑牢其经营与市场交易的权益根基;同时,权证可作为质押贷款凭证,依据《定南县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经营主体后续可凭此权证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缓解资金压力。
展开剩余34%此外,该权证发放也为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开辟新路径。明确的权益界定与完善的配套政策,增强了社会资本投资林业的信心,助力吸引资金、技术集聚,为林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定南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颁证是定南县林业改革的“试金石”,更是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下一步,定南县将持续完善收益权登记与质押贷款政策,逐步把登记范围拓展至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领域,进一步释放林业资源多重效益,为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赋能。(文/图 廖钰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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